推广 热搜: 招标2  招标  北京  系统  工艺流程  废水处理  信息  工程师  VOC  树脂 

兴宁市叶塘污水处理厂工程BT项目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3-08 05:39
浏览次数: 153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兴宁市叶塘污水处理厂工程BT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兴宁市叶塘污水处理厂工程BT项目已由_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_以兴发改字〔2010〕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宁市叶塘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移交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项目综合说明
2.1建设地点:叶塘镇彭岳村道与洋陂河交界处东南面。
2.2招标规模:污水处理厂工程和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的建设,占地约40000平方米,新铺设直径0.4-1.0米集污管网16.8km,首期建成后日处理1.0万吨,二期建成日处理能力达到1.5万吨。
2.3招标内容:兴宁市叶塘污水处理厂工程BT项目前期报建、勘察、设计、施工、移交及保修任务,完成国家和兴宁市、叶塘镇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建设项目流程工作,按叶塘镇政府相关规定和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和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承担项目除省级财政补贴之外的地方自筹部分建设资金的投融资,投融资额限2670万元。
② 按照叶塘镇政人民政府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关报建审批手续的工作。
③ 承担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按规定完成施工图设计、相关施工许可、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消防、规划、环保、人防专业验收等相关工作。
④ 完善兴宁市叶塘污水处理厂工程BT项目的移交手续,并按规定的期限前完成项目移交手续等工作。
⑤ 施工场地的七通一平、周边相邻建设、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负责出具项目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施工图审查工作和监理工作由招标人组织实施。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2个月。
2.5预计发包价:约为4670万元。
2.6资金来源: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地方政府自筹。地方自筹资金通过本次招标由中标人筹集。
2.7回购方式及回购期:招标人按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期限进行回购。
2.8投资回报:以工程项目结算造价总额为计算基数,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具备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书。
3.3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备以下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5①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或临时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3.6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营运资本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目前尚可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联合体以牵头人为准)。
3.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须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投资方,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方。申请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3.8申请人近三年均盈利,有足够能力筹集本项目所需的投融资额资金(联合体以牵头人为准)。
3.9申请人自2009年2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达到第3.4条款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3.10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3.11申请人没有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2申请人没有正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13申请人还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注:申请人资格要求具体以本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须知的要求为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时需递交的报名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申请人的各方均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申请人的各方均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6)拟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或职称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
(9)提供投入本项目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资信证明(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出具)复印件。
注: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单独提交外,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原件报名时须备查,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5.2递交报名资料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2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3递交报名资料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地址: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23日11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206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发布,如有修改、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宁市叶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514500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53-383123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园建中路58号东诚大厦301
邮 编:510665
联 系 人:区工
电 话:020-85530826-617
传 真:020-85530826
电子邮件:ydtgx@163.com
日期:2012年_3_月_8_日

 

更多>同类招标信息
0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