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城区财政局委托,就长治市城区水利局所需的水利设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水利设施
二、项目编号 :城政采GK [2012-01]
三、预算金额:23万(明细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内容:
1 、本次招标采购不分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副本复印件一套。
七、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 2012 年2月23日至2012年3月5日
发售地点: 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市延安中路78号)
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3月14日下午3时(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城区 水利局 :杨亚英 13835578858
集采机构: 周超 电话及传真:0355-5835517
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