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墙头镇鹤浦镇人民政府水厂自控设备(含安装、调试)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2011XSZFCG292G |
二、项目概况: | 象山县墙头镇鹤浦镇人民政府水厂自控设备(含安装、调试)采购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其它条件包括: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b、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c、投标人200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承接过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的自控设备采购项目,并且单项合同价在100万元及以上;d、投标单位在浙江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售后服务协议书(复印件盖公章);e、本项目不可分包或转包,凡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
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2年02月28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投标保证金也在同时缴纳)。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xsbm.gov.cn/zbtb 或http://www.nbzfcg.cn/ 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2年02月29日13时50分(北京时间) |
七、投标地点: | 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
八、开标时间: | 2012年02月29日13时50分 |
九、开标地点: | 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史喜乐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