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樵汇西岸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BT)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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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12-2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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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440620111155
樵汇西岸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BT)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樵汇西岸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BT) 经批准,由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水处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 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为顺利建成本项目,经批准,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水处理有限公司决定采用 BT (建设 - 移交)模式,选定一个具有投资、施工能力的承包人(或者投资者和施工方的联合体)实施本项目的建设。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社会公开选择本项目的承包人,完成本项目的 投资、建设、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任务 ,招标人或南海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在接收本项目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回购价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括西岸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的9个子项工程,分别为: ①进厂主干管工程: 该管线主要转输西岸整个片区的污水,管道管径DN
1000mm ,主线全长约 540m ,全线采用顶管施工; 600mm ,主线长度约 765m ; 500mm ,主线长度约 807m ; 500mm ,主线长度约 702m ; 600mm ,主线长度约 260m ; 500mm ,主线长度约 201m ; 400mm ,主线长度约 160m ; 500mm ,主线长度约 1040m (本段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由业主自己负责处理,不包括在本次工程施工范围内,但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包括本段工程) ;⑨ 600mm ,主线长度约 275m 。
工期:本项目开工日期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完工验收日期为 2012 年 6 月 30 日 ,总工期为 182 个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设污水收集进厂管道铺设工程、污水检查井工程、溢流井工程及拍门井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樵汇西岸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的投资、建设(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总承包)、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确定项目的承包人,在中标后,负责本项目 投资、建设、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任务。
申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建设能力和投资融资能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能由 1 家投资单位与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 投标人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3.1.1 如为投标人独立参与投标, 则应满足下述( 1 )~( 8 )条款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强制标准》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1.2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
3.1.2 .1 联合体中 投资方 必须满足下述(1)、(3)、(6)、(7)、(8)条款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1.2 .2 联合体中 投标文件中应约定投资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
(1)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不可以允许个人作为投资方与施工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2)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 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
(3)投资融资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除自有资金外的投资融资能力,并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文件予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授信证明等文件材料。为本项目所提供的银行存款不少于1200万元, 银行存款及 银行授信金额之和不少于2400万元。
注:1、银行存款证明的截止日期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前5天,银行授信证明出具日期必须在 2012年1月1日 至开标当日的时间段内,且银行授信证明的授信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 、银行存款证明、银行授信证明的出具银行只允许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或兴业银行或招商银行或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业绩要求: 作为独立施工方,近五年内( 2007年1月1日 至今)在广东省内独立完成并通过交(竣)工验收合格的1项单项建安工程费不少于1000万元或以上的 污水处理厂管网收集系统工程 ;
注:1)上述业绩须提供相应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镇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还须提供该业绩的网上中标公示或中标公告查询路径,以供核实;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镇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施工合同、工程接收证书。在完成上述项目的过程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
工程接收证书 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5)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就本项目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同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B证),年龄不超过55岁,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本工程投标资料之时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投标人必须提供技术负责人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三个月(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且提供当地社保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供核实。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作出的责令停业、取消在广东省内参与市政建设项目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措施,或被作出接管财产、冻结财产、责令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从2009年起至现在)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投标人如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建设主管部门通报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不能隐瞒有关情况,如发现隐瞒,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解除合同。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备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11 年 1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 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相应企业公章一式一份,在报名时递交给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分别提供);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施工方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施工方提供);
(4) 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施工方提供) ;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投资方及施工方均提供);
(6)授权委托书及获授权人的身份证(如有,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投资方提供);
(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报名参加本工项目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 中国建设银行 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缴交招标书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其它资料。
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 收款人户 名: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② 收款人账号:44001667290053000740;
③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桂东支行;
④ 款项来源:樵汇西岸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BT)招标文件费;
⑤ 缴费金额:400元。
投标人由于汇款不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导致不能购买招标文件的,需在本项目的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人处办理退款手续,否则过期将不予以办理。
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工本费的发票时间为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标人处办理,否则过期将不予以办理。
4.3 投标人应自行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 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 1 月 1 3 日 9 时 00 分至 2012年 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 西樵镇政府大院大楼 228 会议室 )。 投标人应派授权委托人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单位的 授权委托人 出席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若不能通过验证的,不接收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
6.1 本工程的投标担保必须从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指投资方】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
6.2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未锁定状态,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6.3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4 本工程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进行锁定。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 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89225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树青
联系电话:0757-86253386
传真电话:0757-8631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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