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阳县沙罗源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行审字[2010]302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1] 1351号文下达了本次工程的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灌阳县水利电力局,招标人为灌阳县水利电力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灌阳县灌阳镇雷王殿。 建设规模:灌阳沙罗源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措施投资约143万元。(含地方投资)。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措施部分。工程措施中的沼气池,由于涉及到农户住宅地,由所在村的村委会承包,不纳入这次招标;林草措施、封禁治理措施,由于山场已承包到户,不便招标,由所在村的村委会承包,不纳入这次招标。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月 16日,完工日期为2012年4月25日,计划工期100 天(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 2011 年 12 月 22日至12月 28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时30分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发售地点: 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 发售方法: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验查。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桂林市政府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6.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2年 1 月 12 日下午13时整在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阳县水利电力局
地 址:灌阳县灌阳镇胜利路66号
邮 编:541600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 1347136768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 邮 编:541001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773-2808185;15977326937 传 真:0773-2808185 网 址(邮箱):glhy666@163.com
招标人:灌阳县水利电力局(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