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薛城区城市供排水总公司
地 址: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前大庄村西(薛城区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王永涛 联系电话:15966755556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编号:XZC2011-HW-09-B
采购项目名称:薛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回用水工程自控系统改造
项目内容:本次项目共分为两个包,A包:自控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B包:DLP大屏幕及语音广播系统;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报价格含全套设备安装价,且应包含运输、保险、税金、卸货、安装、调试、培训等配套服务费用;详细技术指标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A包:自控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控系统供货及安装施工的专业工程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2、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并具国家权威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相关专业三级及以上安装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书,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近三年至少5个以上正在使用的、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处理量不少于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的仪表、计算机监控系统(包括软件)的业绩证明。其中1个为处理量不少于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
4、具有5年(含5年)以上承包自控仪表系统集成、编程、供货、安装和调试的业绩,所供设备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如有),并须具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提供证明文件。
5、具有完备的施工技术队伍,本工程项目实际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独立承担并完成一项以上处理量不少于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工程仪表、计算机监控系统工程,成功运行一年项目一个以上。
6、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DLP大屏幕及语音广播系统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人民币,在国内具有投影机芯生产基地,有能力对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质保责任;具有完备的技术人员施工队伍。
2、供应商须是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须是国家计量合格确认单位。
3、投影单元、图像处理器、光机应具有国家CCC认证、CE认证等;控制软件应具有著作版权证书。
4、投影单元、图像拼接控制器和大屏幕控制软件必须采用同一品牌制造商的产品。
5、制造商须是美国TI公司DLP技术授权制造商。
6、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元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枣庄市新昌路鑫源宾馆413室
联系人:马芹李秀梅
电 话:18766666066 3160123
请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当年年检合格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授权证明、相关人员身份证及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因提交虚假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若要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请另加邮寄费60元,连同采购文件费用汇至我方。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2012年元月11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薛城区大唐之星商务酒店六楼会议室
七、如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