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440620111061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沙滘村民委员会 的 垃圾中转站建设及公厕改造工程(第二次)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按《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沙滘村民委员会
单位地址: 南海区丹灶镇
二、工程名称: 垃圾中转站建设及公厕改造工程(第二次)
工程地址: 沙滘村委会
三、资金来源: 地方自筹
四、工程规模: 沙滘村内垃圾中转站、公厕改造及新建工程,总造价约27万元。
五、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 12 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 2 月,工期 4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招标内容: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 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年审合格的 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及有效的 《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
2 、有类似施工经验的自然人,同时具备30万元或以上的土建类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
注:若上述证件在年审或换证期间,必须提供主管部门的受理许可证原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1 年 12 月 2 日 ~ 2011年 12 月 6 日
十、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如需要投标文件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已购买第一次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凭有效票据换领第二次公开招标文件,第二次公开招标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 每套人民币15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时间: 2011 年 12 月 2 日 ~ 2011年 12 月 6 日下午5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丹灶镇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即农业银行对面)
联系人: 黎 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5431852 传真电话: 0757-85431852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 《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等证照的原件备查。
自然人: 1 、 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2 、 业绩合同原件。
递交时间: 2011 年 12 月 8 日下午3时00分 ~3时30分 (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递交地点: 丹灶镇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沙滘村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南海区丹灶镇
联 系 人: 何 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40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