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第二水厂扩建配套出厂总管工程Ⅰ、Ⅱ标段 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投〔2011〕42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海宁市第二水厂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100% ( 资金来源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海宁市第二水厂扩建配套出厂总管工程Ⅰ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长安镇二水厂南至沪杭高速南侧,管道总长约 3.79 千米,管材主要为 DN1200-1400PCCP 管及φ 159*6- φ 1220*14 钢管,其中钢管管桥 2 座,长均为 29.15 米。海宁市第二水厂扩建配套出厂总管工程Ⅱ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长安镇沪杭高速南侧至青年路南侧,管道总长约 4.559 千米,管材主要为 DN1200-1400PCCP 管及φ 159*6- φ 1220*14 钢管,其中钢管管桥 4 座,长分别为 20.77 米、 23.74 米、 20.77 米、 23.74 米,钢管顶管 2 处,长共计约 110.4 米。建安工程总投资约 3000 万元, 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请单。
2 、本工程 Ⅰ、Ⅱ标段 计划施工工期分别为15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 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 类似项目描述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1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 时至 2011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7 时,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单位,请参照 《关于推行暗标评标和试行网上报名的实施意见》(海公管办 [2011]6 号) 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 开标前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投标人代行收取 100 元软件服务费。
4.4 IC 卡刷卡办法为只对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前进行刷卡确认,预中标单位 IC 卡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
4.5 本工程为二个标段,采用中Ⅰ标不中Ⅱ标的方式,即评委先对Ⅰ标进行评审,Ⅰ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进入Ⅱ标的评审范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大楼附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第二水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长安镇泰山村泰山港西堍 地 址: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卫清路105号
邮 编: 314408 邮 编: 200011
联 系 人: 王羊 联 系 人: 陈利虹
电 话: 0573-87472263 电 话: 0573-87354266
传 真: 0573-87472263 传 真: 0573-87354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