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名称: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
2 、建设地址: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
3 、工程规模: 日处理污水1.5万吨。
4 、工程总造价:¥ 26165005.7 元(资金来源: 由本次招标的中标人筹集)
5 、工 期:365日历天。
6 、 回购期:回购期2年 。
7 、 招标范围(即BT承包范围):招标范围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包括土建及安装),由投标人中标后在廉江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运作,负责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投(融)资和施工期的建设、管理。
8 、报名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最近年度的工商年审,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 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册人员,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质,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 本招标工程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9 、报名应提供资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 被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3)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7)按照《关于贯彻落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档案查询工作规定> 的函》[廉检预字(2010)2号]的要求,凡参加廉江市项目投标的建筑企业和个人都须经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投标资格。[联系部门: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六楼),联系人及电话:吴姗姗0759-6522091 林进纯0759-6522061]。
说明: 以上资料必须取原件复印及年审栏必须提供,报名资料一式一份,按顺序用A4纸规格,投标申请表作封面装订成册(投标申请表到附件下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受理)。
10 、 报名、开标、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 2011 年 11 月 24 日至 11 月 25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 、开标时间: 2011 年 12 月 19 日 15 时 30 分
3 、地点:廉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廉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招标文件300元/套,即日起出售,售后不退。
11 、招标代理: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2 、联系人: 何先生(电话:13809737168)
13 、建设单位: 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