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经济开发区供水配套管网二期工程Ⅰ、Ⅱ标段施工监理 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投〔2011〕38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由项目建设业主商请银行贷款和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海宁经济开发区供水配套管网二期工程Ⅰ、Ⅱ标段 建设地点沿海宁经济开发区漕河泾大道(南段)起谷水路至长山河,漕河泾大道(北段)起盐湖公路至杭平申航道,谷水路段(南北大道-文苑路),洛隆路改造段,环西二路(洛隆路-兴业路),硖仲路(天竺路-环西二路)等道路敷设供水管道,铺设管道长约9600m,管材主要为DN100-800球墨铸铁管。 建安工程总投资约 950 万元, 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 具体监理招标内容为海宁经济开发区供水配套管网二期工程Ⅰ、Ⅱ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2 、本工程计划施工总工期为24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资料整理时间及配合审计时间也包括在监理服务期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 类似项目描述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 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1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 时至 2011 年 11 月 28 日 ,下午 17 时,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单位,请参照《 关于推行暗标评标和试行网上报名的实施意见》(海公管办 [2011]6 号 ) 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 IC 卡刷卡办法为只对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前进行刷卡确认,预中标单位 IC 卡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大楼附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 地 址: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卫清路105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 200011
联 系 人: 胡宇乾 联 系 人: 陈利虹
电 话: 0573-87042515 电 话: 0573-87354266
传 真: 0573-87011365 传 真: 0573-87354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