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西周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1XSZFC-G270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西周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采购项目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4.1 资格基本要求:
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a、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环保专业企业(环保工程投资、技术服务、设施经营,可以是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b、中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废水甲级资质(工业废水甲级或生活污水甲级);c、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银行资信状况证明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报告); d、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e、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及重大投诉;f、投标人不允许挂靠投标及转包或分包经营。
4.2 经验与业绩要求
基 本 要 求
1
国内污水处理厂托管经营业绩要求
目前在国内有BOT或托管不少于1.5万吨/日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至少3座,且正常运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污水处理厂托管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注册运营公司
该运营商目前在国内有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环境管理或专业运营项目公司至少2个。
4.3 拟 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序号
人员类别
具 体 要 求
1
项目经理
6年以上环保专业工作经验,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具有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须提供单位社保关系证明
2
处理厂主要技术管理人员
5年以上环保专业工作经验,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或环保专业注册工程师,须提供单位社保关系证明
3
操作班长
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4
机修、电工
具有相应操作上岗证
5
化验
具有相应的化验操作上岗证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可采用支票或银行汇票)。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投标保证金也在同时缴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网址: http://www.xsbm.gov.cn/zbtb 或 http://www.nbzfcg.cn/ 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15日至12月4日。每天8: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10、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5日13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时间:2011年12月5日13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公开开标。
12、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丹峰西路161号)。
13、 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nbzfcg.cn/ 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14、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史喜乐 电话:0574-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