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集镇区城市功能,改善集镇区群众生活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射阳县海通镇通海污水处理厂拟实施的污水处理项目经县发改委射发改投[2011]331号文件批准实施。现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射阳县海通镇通海污水处理厂一期3000吨/天污水处理项目工程
(二)项目地址:射阳县海通镇通兴居委会六组境内
(三)一期工程规模:日处理污水3000吨/天
(四)工程合同估算价:约480万元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七)出水水质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八)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11月1日
(九)计划竣工时间:2012年 3 月1日
二、招标范围
(一)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施工
1、厂区内全部土建安装工程;
2、厂区内供电、供水、通信工程;
3、设备、仪器采购、安装调试。
(二)污水处理项目调试期及相关服务
1、污水处理项目的竣工与试验;
2、水质测试及达标排放;
3、人员培训;
4、运行管理及操作维修手册编制;
5、30日调试期内的生产运行管理、维护;
6、一年试运行期内的技术支持与协助管理;
7、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
8、法规、行规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五)其它条件:
1、近三年内至少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同类型项目(3000吨/日及以上的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成功实施案例,提供合同文件和项目完整施工图(含土建、设备安装、电器控制系统、环保部门的验收文件、系统调试验收记录)以及工艺方案设计文件。
2、环保企业应熟悉向省环保厅申请环保“以奖促治”资金的申报流程,能编制相关文件,确保该文件能通过专家组评审并能成功申请到省环保厅的专项补助资金。
3、项目建成运行后能在二个小时内响应甲方要求,四个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售后服务。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资格后审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保证金被没收。
四、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五、工程款支付办法:采用0:5:3:2模式
六、投标与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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