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茄子河生活污水截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茄子河生活污水截流工程已由发改委项目审批表201100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茄子河镇南部,七密公路西侧。
建设规模:泵房88平方米,泵仓200平方米,污水管道313米。
总投资:359万元。
招标范围:全部建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投标人需配备有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1名、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并要证企相符,项目经理与安全员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书,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投标。
3.4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1年10月9日至2011年10月13日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自行进行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网上信息登记成功后,于2011年10月9日至2011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七台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大厦七楼)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黑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有黑龙江省建设厅开具的建筑市场备案手续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亲自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0月31日14时,地点为七台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大厦七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七台河日报、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建设局
地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
邮编:154600
联系人:李云斌
电话:15561528789
代理机构:七台河市建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81号
邮编:154600
联系人:刘跃斌
电话:0464-610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