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项目编号:201106
镜岭镇白岩下村污水处理池新建工程,经村两委研究,决定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镜岭镇白岩下村污水处理池新建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白岩下村下松树山
3. 工程建设规模:建50立方米污水处理池一只.
4、工程核定总造价约36000.00元(含税)。
5、承包方式:本工程为包工包料一次性定价承包。
6、施工总工期:鉴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达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8、招标方式:采用总价让利率方式进行(让利范围1%-5%之间)。
二、招标范围和资格:
(一)凡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申请时必须随带:
1、须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或企业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三、报名申请时间:2011年8月25日, 一天
上午9:00至11:00, 下午2:30至4:30,
申请地点:镜岭镇政府一楼。
四、招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9月2日上午9:30在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5000元,在开标(标书送达截止)时间前存入或转入招标人帐户;开户单位:镜岭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帐号:201000031938501,开户银行:新昌农村合作银行镜岭支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候选人如不履约或退包的投标担保金没收。
六、履约保证金5000元,在工程合同签订前交付给业主,若中标人不能按要求如数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充分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要求等级标准以及竣工资料提交有关部门后一个月內返还(不计息)。
七、申请人须缴纳报名资料费50元,一律不退。
八、工程款支付办法:
1. 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工程款(扣3000.00元,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余由村在农历2011年12月底前付清
3. 3000.00元工程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退还。
4. 履约保证金5000元,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
九、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杨秀华:15958575366 石先生:13706851997
招标人: 新昌县镜岭镇白岩下村
镜岭镇招投标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