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名称:莱芜市水务集团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莱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3、项目名称:莱芜市污水收集系统(第七期)工程施工政府采购。
4、项目编号:LWZC— 2011031
5、项目说明:本次招标的工程为莱芜市污水收集系统(第七期)工程。
6、标段划分和中标人的数量:本次政府采购招标的莱芜市污水收集系统(第七期)工程项目施工分为壹个标段,确定壹名中标人。工程内容如下:主要包括石家庄污水管线、徐家河污水管线、冯家坡污水管线及育才路至花园路污水管线,材质为DN300mm、DN500mmHDPE中空壁缠绕管、混凝土管及钢管。管线总长度为4068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7、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为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各项内容规定,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投标单位”)须为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同时,应具备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有新开工的污水管道工程案例(以建设、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原始证明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地点、报名截止时间、招标文件领取和投标人应持文件:
凡认为符合和同意以上要求的单位,应于2011年8月16日至2011年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时,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到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三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600元,售出不退。
9、联系人:
采购人:王 亮 联系电话 :0634-6290107
采购代理人:冯文静 联系电话:15725893149
采购单位:莱芜市水务集团
代理单位: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莱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3、项目名称:莱芜市污水收集系统(第七期)工程施工政府采购。
4、项目编号:LWZC— 2011031
5、项目说明:本次招标的工程为莱芜市污水收集系统(第七期)工程。
6、标段划分和中标人的数量:本次政府采购招标的莱芜市污水收集系统(第七期)工程项目施工分为壹个标段,确定壹名中标人。工程内容如下:主要包括石家庄污水管线、徐家河污水管线、冯家坡污水管线及育才路至花园路污水管线,材质为DN300mm、DN500mmHDPE中空壁缠绕管、混凝土管及钢管。管线总长度为4068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7、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为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各项内容规定,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投标单位”)须为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同时,应具备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有新开工的污水管道工程案例(以建设、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原始证明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地点、报名截止时间、招标文件领取和投标人应持文件:
凡认为符合和同意以上要求的单位,应于2011年8月16日至2011年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时,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到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三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600元,售出不退。
9、联系人:
采购人:王 亮 联系电话 :0634-6290107
采购代理人:冯文静 联系电话:15725893149
采购单位:莱芜市水务集团
代理单位: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