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吉乡切吉村安全饮水工程(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2011-YL-1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吉乡切吉村安全饮水工程 已由 青海省水利厅 以 青水建【2011】844号 批准建设,施工项目资金来源于 2011年第一批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预安排计划 。施工项目资金根据 青发改农经【2011】357 号下达,下达总投资为 178万元。 项目法人为 刚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人为 刚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泉吉乡切吉村
2.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新建集水廊道1座,供水干管21.318公里,支管1公里,蓄水池1座,各类阀门井26座,减压井3座,供水房10座。
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 8 月 12 日
计划完工日期: 2011 年 10 月 30 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资质, 具有同等规模以上的相应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联 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7 月 4 日至 2011 年 7 月 8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1层 持单位介绍信并提供可以证明报名人为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件(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7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前,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 永和大厦B座11层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 2011年7月13日 持单位介绍 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8 .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8月2日 上午 9 时 00 分前。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1层。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水利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刚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刚察县西大街24号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1层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人:赵晓莉
电话:0971-6161262
传真:0971-6161262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新宁广场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