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ACG20110277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市宝安区网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深圳市宝安区污水设施管理中心所申报的宝安区人工湿地和快渗等四座污水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BACG2011027734 招标项目名称:宝安区人工湿地和快渗等四座污水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采购 招标的内容:
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于2011年06月28日 11:30 至2011年07月18日 14:15 期间从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ba.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后又不参加投标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拒绝”或“撤销”或告知招标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告知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视其网上违规操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网站响应本次项目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关经营范围
b、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或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c、投标人必须取得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具有生活污水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d、投标人具有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反映2009、2010年度无亏损。
e、自2005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至少有三个规模大于10000吨/天的土地生态型污水处理类工程(指人工湿地或者人工快渗工艺)的运营业绩,且单个项目的运营管理期限不低于1年(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f、深圳市以外的投标单位须在深圳市有常驻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g、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开标日)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以及质量事故问题。(提供无不良记录的声明函)。
h、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答疑事项: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必须于2011年07月08日 18:00 前将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相关疑问,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或在采购系统中直接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投标人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取“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07月19日 14:15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1年07月19日 14:15 (北京时间)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__212__开标室,供应商可以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邮政编码: 518101
网上操作咨询:0755-27758326 、27758321
市注册保证金咨询:0755-83938597;区投标保证金咨询:0755-27758351
传真:0755-27758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市宝安区网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深圳市宝安区污水设施管理中心所申报的宝安区人工湿地和快渗等四座污水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BACG2011027734 招标项目名称:宝安区人工湿地和快渗等四座污水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采购 招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用途及其他要求项 |
18521649 |
宝安区人工湿地和快渗等四座污水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采购 |
批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供应商在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于2011年06月28日 11:30 至2011年07月18日 14:15 期间从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ba.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后又不参加投标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拒绝”或“撤销”或告知招标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告知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视其网上违规操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网站响应本次项目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关经营范围
b、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或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c、投标人必须取得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具有生活污水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d、投标人具有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反映2009、2010年度无亏损。
e、自2005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至少有三个规模大于10000吨/天的土地生态型污水处理类工程(指人工湿地或者人工快渗工艺)的运营业绩,且单个项目的运营管理期限不低于1年(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f、深圳市以外的投标单位须在深圳市有常驻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g、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开标日)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以及质量事故问题。(提供无不良记录的声明函)。
h、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答疑事项: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必须于2011年07月08日 18:00 前将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相关疑问,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或在采购系统中直接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投标人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取“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07月19日 14:15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1年07月19日 14:15 (北京时间)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__212__开标室,供应商可以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邮政编码: 518101
网上操作咨询:0755-27758326 、27758321
市注册保证金咨询:0755-83938597;区投标保证金咨询:0755-27758351
传真:0755-2775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