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南政采招【2011】09号.
公告日期:2011-06-08 16:34:46
采购人:巴中市光雾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若是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不需提供); 2、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4、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6、投标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企业资质,且同时具有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乙经(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装在标书中,原件必查); 7、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装在标书中,原件必查)。
投标开始日期:0000-00-00 00:00:00
投标截止日期:2011-06-29 09:30:00
投标地点:南江县政务中心四楼招标室
开标日期:2011-06-29 09:30:00
开标地点:南江县政务中心四楼招标室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巴中市光雾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联系电话:0827-8861146 集中采购机构: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827-8266606 8269723 传 真:8269723 采管办: 联系电话:0827-8268381
其它内容:巴中市光雾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公告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巴中市光雾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申报和财政局审批意见,拟对一批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南政采招【2011】09 号二、招标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污水处理设施一批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六、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七、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1年6月8 日至2011年 6月28日8:30-18:30在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6 月29 日9: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十、 开标地点:南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招标室。十一、 采购人:巴中市光雾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联系电话:0827-8861146 十三、集中采购机构: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827-8266606 8269723 传 真:8269723 十四、采管办: 联系电话:0827-8268381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包1描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一批
包1采购单位:中市光雾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招标编号:南政采招【2011】09号.
公告日期:2011-06-08 16:34:46
采购人:巴中市光雾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若是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不需提供); 2、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4、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6、投标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企业资质,且同时具有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乙经(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装在标书中,原件必查); 7、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装在标书中,原件必查)。
投标开始日期:0000-00-00 00:00:00
投标截止日期:2011-06-29 09:30:00
投标地点:南江县政务中心四楼招标室
开标日期:2011-06-29 09:30:00
开标地点:南江县政务中心四楼招标室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巴中市光雾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联系电话:0827-8861146 集中采购机构: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827-8266606 8269723 传 真:8269723 采管办: 联系电话:0827-8268381
其它内容:巴中市光雾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公告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巴中市光雾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申报和财政局审批意见,拟对一批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南政采招【2011】09 号二、招标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污水处理设施一批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六、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七、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1年6月8 日至2011年 6月28日8:30-18:30在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6 月29 日9: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十、 开标地点:南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招标室。十一、 采购人:巴中市光雾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联系电话:0827-8861146 十三、集中采购机构: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827-8266606 8269723 传 真:8269723 十四、采管办: 联系电话:0827-8268381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包1描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一批
包1采购单位:中市光雾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