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建邺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南京市建邺区泵站河道管理所建设项目建邺区河西北部雨污分流及环境整治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1】1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9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政府专项资金政府融资(借贷)资金:9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忠字街污水管道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建邺区河西北部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施工类;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30.00万元 8、招标内容:其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污水收集系统施工 10、工程规模: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经理证叁级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6月9日至 2011年6月15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5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等原件,具体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细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B证)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派投标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投标项目负责人未通过现场校验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 4、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向发包人缴纳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向发包人缴纳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金额,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6、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求中标项目负责人参与合同谈判,在合同签订之前,中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中的三大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相应资格证件需押在招标人处至工程验收合格,中标人不提供相应证件或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 7、施工现场所有外部协调工作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此费用可列入投标报价),费用包干使用,决算时不作调整。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1)非招标人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扣工程合同款1万; (2)承诺工程验收移交一次性通过,否则扣工程合同款5%; (3)承诺负责解决施工现场所有外部协调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 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9、本工程共分4个标段,投标人可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同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6-9 8:30到 2011-6-15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建邺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南京市建邺区泵站河道管理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2411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335926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旻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335925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监理类、招标代理类请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通知”栏目中的“关于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025-8278188;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278235;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