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道养护工程项目已由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甬排水政〔2010〕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东区、海曙区及江北区。
本项目招标共分二个施工标段。项目规模:一标段:江东区:雨水管约190479.1米,污水管约157634.3米,窨井约10286个,落水井约15567个;二标段:海曙区及江北区:雨水管约247641.5米,污水管约210346.9米,窨井约13348个,落水井约23547个。
本项目招标范围:1、管道疏通、清淤及外运、零星维修、日常巡查等工作;2、配合业主单位完成机械疏通、防台防讯及专项验收等工作;3、配合业主单位完成96310、市政110等投诉受理等工作;4、完成招标人布置的与城市排水管道运营等有关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以往的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3、具有养护管径400mm及以上、市政管道10公里及以上或养护市政管道合同金额50万及以上业绩,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3.4 投标企业和人员如需经本市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登记的,还须通过登记。
4.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4.1、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
4.2、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5、参加投标申请的人员须持有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申请材料中的《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标准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使用(http://www.nbctc.com.cn/);上述1-5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5 月 20 日至2011年 5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分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电子招标文件获得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6.投标申请受理
6.1 开始时间:2011年5月27日9时00分;
6.2 截止时间:2011年5月27 日15时00分;
6.3 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741弄14号华泰银座1203室。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108号嘉和大酒店B幢12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朱张杰
电话:27666332
传真:27666331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道养护工程项目已由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甬排水政〔2010〕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东区、海曙区及江北区。
本项目招标共分二个施工标段。项目规模:一标段:江东区:雨水管约190479.1米,污水管约157634.3米,窨井约10286个,落水井约15567个;二标段:海曙区及江北区:雨水管约247641.5米,污水管约210346.9米,窨井约13348个,落水井约23547个。
本项目招标范围:1、管道疏通、清淤及外运、零星维修、日常巡查等工作;2、配合业主单位完成机械疏通、防台防讯及专项验收等工作;3、配合业主单位完成96310、市政110等投诉受理等工作;4、完成招标人布置的与城市排水管道运营等有关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以往的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3、具有养护管径400mm及以上、市政管道10公里及以上或养护市政管道合同金额50万及以上业绩,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3.4 投标企业和人员如需经本市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登记的,还须通过登记。
4.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4.1、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
4.2、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5、参加投标申请的人员须持有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申请材料中的《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标准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使用(http://www.nbctc.com.cn/);上述1-5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5 月 20 日至2011年 5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分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电子招标文件获得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6.投标申请受理
6.1 开始时间:2011年5月27日9时00分;
6.2 截止时间:2011年5月27 日15时00分;
6.3 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741弄14号华泰银座1203室。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108号嘉和大酒店B幢12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朱张杰
电话:27666332
传真:2766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