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常熟市污水处理厂 的 虞山北侧地块污水收水工程(三)—北三环、虞山北路、寺路街污水主干管工程 已由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招标人委托 苏州诚信基建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 虞山镇;
2.2 工程规模: DN250-400污水管道约4088米;
2.3 工程结构: 其它;
2.4 计划开工时间: 2011-06-20 ,工期: 12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2.6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标段序号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个,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允许申请标段数: 1 个。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4.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4.1.1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1.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1.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1.4 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6款; 4.1.5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1.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7 拟承接本工程的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1.8 江苏省外建筑企业已通过进市资质核验; 4.1.9 拟承接本工程的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1.10 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1.11 根据《常熟市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本工程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承接本工程的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4.2 资格预审可选合格条件: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业绩和信誉 |
| 一标段 | 本次招标为虞山北侧地块污水收水工程(三)—北三环、虞山北路、寺路街污水主干管工程,其中铺设开挖管DN250—315UPVC直壁管(波纹管)约380米、牵引式顶管DN315-400HDPE实壁管约3708米,挖填方合计约9100立方米。 | 513.1300 |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