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区域供水南片主管道安装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大丰市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大丰市区域供水南片主管道安装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材料供应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大丰市区域供水南片主管道安装材料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大丰市区 2.3供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按招标清单全部内容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国标 2.5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 4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申请人需为上述招标产品的生产厂家,PE管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 3.3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3.4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3.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参与本次投标的货物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检验试验报告;(3)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企业近二年内类似项目合同证明材料;(5)产品样本说明书、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投标货物的制造、安装和验收标准等资料。 5、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供货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市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郁林林、朱晓杰 联系电话:0515-83916522、0515-83916521 联系地址:大丰市健康东路29号 招标代理公司: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 娟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联系地址: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