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温泉县大库斯台 水库是自治区“定居兴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之一,牧区水利建设的重点水源工程,项目已经自治区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认建,政府财政。招标人温泉县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境内,温泉县约38km,距离博乐市约70km。水库总库容347.3万 m 3 , 大坝坝顶高程1299.2m,坝顶长度430.0m, 最大坝高36m, 小(1)型四等工程。水库枢纽主要由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 坝基处理为0.45m厚砼防渗墙(7933 m 2 )、 溢洪道和导流兼灌溉放水涵等建筑物组成,施工总工期12个月。
本次招标分3个标段:
1 、水库坝基基础处理标:包括 坝基处理砼防渗墙,坝基固结灌浆及 临时辅助工程等
2 、 水库 工程 施工标:包括拦河大坝、导流泄洪冲沙兼放水洞、溢洪道等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临时辅助工程等。
3 、工程施工监理标:包括水库工程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施工标: 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水库坝基基础处理标增加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完成过类似施工业绩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单位。 施工监理标: 具有国家水利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备类似本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和能力。 并通过自治区水利厅资信审核取得资信资格并备案的施工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1 年3月26日 至 3月30日 ,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301室购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 企业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新疆水利厅核发的企业资信登记备案核准证、本人身份证(均为原件)并提交以上相关证件和业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1年3月31日在工程现场组织踏勘及答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1年4月16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泉县水利管理站
地 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 联系人:王海
电 话:1880909655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晓芹、魏贞贞
电 话:0991-4533718;
传真:0991-459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