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水招公告〔2011〕152号
1. 招标条件
凤阳县凤阳山水库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已办理相关手续,计划已下达,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 凤阳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科源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凤阳山水库灌区位于凤阳县境内,灌区面积11.7万亩。本次设计内容:对灌区范围内的渠系进行疏通、整理,对渠系建筑物进行设计改造。
2.2 建设地点:安徽省凤阳县。
2.3 资金来源: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
2.4 招标范围:凤阳山水库灌区地形测量、地质勘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凤阳山水库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编号:FYSJSGZ-SJ。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⑴ 独立法人资格;⑵ 水利行业设计 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工程 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工程测量专业、水文地质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业绩;(4)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省水利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符合3.1资格要求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 2011年3月27日 - 2011 年3 月31 日 ,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科源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771#(省水科院院内)出售招标文件。 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资质等级证书;(4)营业执照;(5)类似工程业绩材料原件。上述5项须核验原件,并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凤阳县水务局
联系人: 刘姗、范寅生
地 址:凤阳县府西街128#
电话/传真: 0550-6731027 、6721327 / 0550 —6721391
代理 人:安徽科源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蚌埠市治淮路771号(省水科院院内)
联系 人:汪霞、刘静静
电话/传真:0552-30776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