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崇龛镇污水处理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潼南县崇龛镇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 潼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潼发改 [2010]281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潼南县崇龛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市级补助资金及区县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潼南县崇龛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潼南县崇龛镇污水处理工程
工程地点:潼南县崇龛镇王家坝
工程规模:约 280 万元。
计划工期: 240 天
质量要求 : 合格 , 并一次通过验收。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类工程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递交投标文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均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cqtnjy.com )、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cqjsxx.com )直接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34.3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3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为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潼南县崇龛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西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潼南县崇龛镇 |
地 址: |
潼南县凉风垭桥栏大道 139 号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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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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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郑先生 |
联 系 人: |
刘先生 |
电 话: |
13996033149 |
电 话: |
13594161222 023-44560888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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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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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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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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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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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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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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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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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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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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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潼南县城乡建委办公楼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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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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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郑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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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44590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