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PJZB-SG2011-0202
1 .招标条件
浦阳江流域前陈区块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已由 浦江县人民政府 以 浦政办发〔2010〕77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浦江县黄宅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曹街村污水管工程、梅石坞村污水管工程、蒋才文村污水管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共分三个工程,其中:
2.1.1 曹街村污水管工程,DN225~DN400 HDPE污水管总 长约 2800 米 ,工程预算投资额约 130 万元;
2.1.2 梅石坞村污水管工程,DN225~DN300 HDPE污水管总 长约 2540 米 ,工程预算投资额约 114 万元;
2.1.3 蒋才文村污水管工程,DN225~DN400 HDPE污水管总 长约 1880 米 ,工程预算投资额约 85 万元。
2.2 招标范围: 包括沟槽开挖与回填、管道安装、污水检查井砌筑、路面拆除及修复等。
2.3 工程建设地点: 分别 位于黄宅镇曹街村、 梅石坞村和蒋才文村。
2.4 计划工期: 曹街村污水管工程和梅石坞村污水管工程为90 日历天; 蒋才文村污水管工程为6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应为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
3.1.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的本企业在编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特别说明:①本次 浦阳江流域前陈区块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招标包括三个工程,即曹街村污水管工程、梅石坞村污水管工程和蒋才文村污水管工程, 各潜在投标人可以报名参加其中一个工程的投标,也可以同时报名参加三个工程的投标。但同一项目负责人只允许中一个工程,其一旦中的一个工程,则自动取消下个工程的中标资格。②潜在投标人不论投几个工程,投标保证金只需提交1次(人民币2万元整)。
3.1.3 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企业“三类人员”有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3.1.5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1.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或浦江县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1.7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1.8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或浦江县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实行不记名方式购领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2 月 24 日 ~ 3 月 2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 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综合处(人民东路83号)报名、购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每份,售后不退 。
5 . 注意事项:本工程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取得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会员资格 。
6 .联系方式
张 华 13857918771 浦江县黄宅镇人民政府
张红明 13967951722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付俪见 0579-88088932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