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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镇警务中心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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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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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2-21 08:51
浏览次数: 167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平镇警务中心市政配套工程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且已落实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3. 工程名称: 乐平镇警务中心市政配套工程
4. 工程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内
5. 工程规模: 铺设混凝土路面3131平方米,铺设混凝土管道755米,内容包括挖运土方,铺筑水泥碎石垫层路基及混凝土路面,敷设雨水管及污水管,砌筑检查井及雨水进水井等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约84.41万元。
6. 质量要求:合格以上。
7.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8. 计划工期: 70日历天。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10.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量完成50%时支付30%进度款,工程量完成至90%时支付至中标价的50%,工程量完成至100%并通过验收初验时支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审核后)10个月内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5%,剩余5%的质保金于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其中一种的施工企业资质:
a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b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除上述要求外,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2 月 18 日 时 分至 2011 年 2月 25 日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307室 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别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查验。
(4)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 拟派注册建造师(B证)和专职安全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查验,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中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中登记备案。
(5)拟派的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未被相关部门锁定的人员。
上述报名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2、经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即为正式投标人,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3、请于2011年2 月 28 日 下午 16时 00 分在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8室参加标前会并购取招标文件(凭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元,于开标会议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拟定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3 月 7 日 下 午 16 时 00 分,地点为 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8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拟定开标时间为2011年3月 7日下 午 16 时 00 分,地点为: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8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水区乐平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招标代理: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三水区乐平镇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八号国贸大厦501
联 系 人:植先生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7- 87392595联系电话:0757-83806726 8380697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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