樵泰污水处理厂管网二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的樵泰污水处理厂管网二期建设工程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为了更好地执行《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文件的精神,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水处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二、项目名称:樵泰污水处理厂管网二期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工程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1.5亿元。
五、监理服务的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2月,监理服务期为 48 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 24 个月,以及 24 个月的保修期监理;在保修期内若发生保修项目时,监理单位必须对保修项目进行监理。
六、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项目施工监理和保修期监理。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2、项目总监:1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的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项目总监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且在开标当天未被锁定的人员中选取)。
3、总监代表:2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的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
4、监理员:至少5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年龄不超过55岁。
5.类似监理业绩:自2006年1月至今(在建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日期为准,已完成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广东省范围内承接过单项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项目的监理(在建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已完成工程须提供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6、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7、本工程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九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1 年2月16日~2011年2月22日(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代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 名指引: 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12号窗口 领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 收款人户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② 收款人账号:0323012040000880
③ 收款人开户行: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桂城信和分社
④ 款项来源:樵泰污水处理厂管网二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缴费金额:200元。
备注:1、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必须携带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凭该回执开具收据。
时间: 2011 年2月16日~2011年2月22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86827736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1 、须携带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
信手册》;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及类似监理业绩、获奖证书(如果有时)、信誉证明材料(如果有时)等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1 年 3 月 1 日 9 : 00 — 10 : 00 ,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资料、原件、投标保证金同时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资料(包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第二代)出席开标会议,并提供检查核对, 如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对当时未能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招标人将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水处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89225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2栋802室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81234973转824
传真:0757-81234971 联 系 人:陈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