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溧水县和凤镇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新建2万吨/日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投【2011】034号)。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本项目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本工程采用EPC方式进行招标,由中标人垫资建设,招标人分期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⑴工程项目名称: 新建2万吨/日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
⑵工程地点: 和凤镇宁高高速俞家段
⑶建设规模: 水厂日处理量2万吨
⑷本工程合同估算价: 约1600万元
⑸本次招标内容: 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一体化承包
⑹本次工期要求: 180天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施工单位为投标主体,投标主体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设备工程师证书、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6 、投标人
2008年1月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需提供设计合同。(“类似工程”是指: 2008年1月1日 以来承担过2万吨/日及以上的自来水厂或再生水厂项目,时间、规模以设计合同为准。)
投标人 2008年1月1日 以来施工过类似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类似工程”是指: 2008年1月1日 以来承担过2万吨/日及以上的自来水厂或再生水厂项目,时间、规模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上述类似工程中的规模如果在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上不能反映,那么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项目施工单位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许可B证;②类似工程业绩。
五、报名方法 :
1 、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且需注明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2 、报名时间:自 2011年2月12 日至 2011年2月17 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1:30 至 4:00 。前四天在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淳县淳溪镇石臼湖北路18号富学苑1幢201室)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在溧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溧水县后巷10号)三楼报名处报名。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七、评标方法
1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满分100分,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2 、根据苏建招【 2010 】 33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工程设置招标最低控制价。
招标最低控制价: C= A ⅹK。
A 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 7 家或 7 家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值取值范围: 95%-98% ,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C 值一 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采用上述方法评审结束后,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得报价部分 满分,其他投标报价每高于该投标报价 1 %扣 0.5 分,不足 l %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其他
1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 、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溧水县建管站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胡萧华 电 话:57328977
邮政编码:211300 传 真: 57328977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