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440620110112
1 .招标条件
南海区西樵樵泰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建设工程BT项目(第二次) 经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 批准,由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西樵镇政府”) 委托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水处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为顺利建成本项目,经批准,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水处理有限公司决定采用 BT (建设 - 移交)模式,选定一个具有投资、施工能力的承包人(或者投资方和施工方组成的联合体)实施本项目的建设。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社会公开选择本项目的承包人,完成本项目的 投资、建设、移交、保修任务 ,招标人或西樵镇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在接收本项目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回购价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工程范围主要是大同片区及海舟,新田村一带,覆盖大同片区、海舟、新田、儒溪、岭西等地,收集该区域的工业企业和居民生活污水,最后经一期已施工主干管道进入樵泰泵站,而后进入樵泰污水处理厂。
本工程的管线有 15 条,提升泵站一座,近期收集污水量 9000 立方米 / 每日 ,远期收集污水量为18000立方米/每日。
本工程包括截污管网工程和大同泵站工程两部分。
(1)截污管网工程
本工程由十五条管线组成,分别为:八米涌二期主干管工程、大同公路主干管工程、岭西南管道工程、朝山截污管道工程、儒溪村压力主干管工程、环山沟截污管线 A 工程、环山沟截污管线 B 工程、儒溪村管道工程、显岗工业区管道工程、新田村管道工程、大同村主干管工程、七星村主干管工程、显岗村主干管工程、大同截污管工程、新村管道工程。
污水管道采用 HDPE 双壁波纹管和钢带增强聚乙烯( PE )螺旋波纹管,过河涌且围堰施工的管段采用低压普通焊接钢管,钢管需做内外防腐,顶管段采用 III 级 F 型钢筋混凝土管。
(2)大同污水泵站工程
大同污水泵站工程包括土建部分、工艺部分、电气部分、市政部分、绿化部分、围墙部分。
本项目的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 1 亿 9 千万元。
工期要求:自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9 月,共计 18 个月(其中大同片区的 截污 管网工程必须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 完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南海区西樵樵泰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建设工程的投资、建设、移交、保修任务,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确定本项目的投资方,在中标后,由其负责本项目 投资、建设、移交、保修任务。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投资融资能力和或建设能力,本项目允许独立或联合体(只能由 1 家投资方与 1 家施工方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3.1.1 如投标人为独立体参与投标, 则应满足下述( 1 )~ ( 9 )条款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强制标准》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1.2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
3.1.2 .1 联合体中 投资方 必须满足下述(1)、(2)、(4)、(7)、(8)、(9)条款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1.2 .2 联合体中 施工方 必须满足下述(1)、(2)、(3)、(5)、(6)、(7)、(8)、(9)条款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相应的资料说明或证明已经满足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投标文件中应约定投资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2)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3)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资融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除自有资金外的投资融资能力,并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文件予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授信证明等文件材料。为本项目所提供的银行存款不少于9500万元,银行存款及银行授信金额之和不少于19000万元。
注:1、银行存款证明的截止日期、银行授信证明出具日期必须在201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时间段内,且银行授信证明的授信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 、银行存款证明、银行授信证明的出具银行只允许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或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5)投标人 (如联合体投标,则为施工方) 作为独立施工方,近五年内(2005年1月1日至今)在 广东省 范围内必须独立完成过1项污水处理厂管网收集系统工程项目,且项目合同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9500万元的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须提供相应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已完工交付使用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在完成上述项目的过程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
(6)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B证),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负责人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项目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60岁。
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属于本单位员工的一年( 2009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1 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且提供当地社保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供核实。 同时应提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B证原件以供审查。投标人还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的实施派出满足需求的工程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并提供所有相关人员的履历、相关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
(7)投标人没有处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作出的责令停业、取消在广东省内参与建设项目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措施,或被作出接管财产、冻结财产、责令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08年1月1日至现在)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投标人如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建设主管部门通报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不能隐瞒有关情况,如发现隐瞒,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解除合同。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4 .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人于 2011年 2 月 10 日 至 2011年 2 月 16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12号窗口(即经济科技安监窗口)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相应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分别提供);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施工方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施工方提供);
(4)银行存款证明(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投资方提供);
(5)银行授信证明资料(如有,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投资方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投资方提供);
(7)授权委托书及获授权人的身份证(如有,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投资方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12号窗口领取采购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 收款人户名: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② 收款人账号:501501040001456
③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海逸支行
④ 款项来源:南海区西樵樵泰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建设工程BT项目(第二次)
备注: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4.3 投标人应自行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 3 月 2 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 2011年 3 月 2 日 8 时 30 分至 2011年 3 月 2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采购中心会议228室(西樵镇登山大道)。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
本工程开标时(开标当天 9 : 3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所有投标事宜,则不要求授权委托人提供相应资料)应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投资方的法定代表人和施工方法定代表人同时参加开标会议。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水处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联 系 人: 陈 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89225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86368680
传 真:0757-86368680
联 系 人:李忠利
日 期:2011年2月
1 .招标条件
南海区西樵樵泰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建设工程BT项目(第二次) 经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 批准,由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西樵镇政府”) 委托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水处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为顺利建成本项目,经批准,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水处理有限公司决定采用 BT (建设 - 移交)模式,选定一个具有投资、施工能力的承包人(或者投资方和施工方组成的联合体)实施本项目的建设。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社会公开选择本项目的承包人,完成本项目的 投资、建设、移交、保修任务 ,招标人或西樵镇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在接收本项目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回购价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工程范围主要是大同片区及海舟,新田村一带,覆盖大同片区、海舟、新田、儒溪、岭西等地,收集该区域的工业企业和居民生活污水,最后经一期已施工主干管道进入樵泰泵站,而后进入樵泰污水处理厂。
本工程的管线有 15 条,提升泵站一座,近期收集污水量 9000 立方米 / 每日 ,远期收集污水量为18000立方米/每日。
本工程包括截污管网工程和大同泵站工程两部分。
(1)截污管网工程
本工程由十五条管线组成,分别为:八米涌二期主干管工程、大同公路主干管工程、岭西南管道工程、朝山截污管道工程、儒溪村压力主干管工程、环山沟截污管线 A 工程、环山沟截污管线 B 工程、儒溪村管道工程、显岗工业区管道工程、新田村管道工程、大同村主干管工程、七星村主干管工程、显岗村主干管工程、大同截污管工程、新村管道工程。
污水管道采用 HDPE 双壁波纹管和钢带增强聚乙烯( PE )螺旋波纹管,过河涌且围堰施工的管段采用低压普通焊接钢管,钢管需做内外防腐,顶管段采用 III 级 F 型钢筋混凝土管。
(2)大同污水泵站工程
大同污水泵站工程包括土建部分、工艺部分、电气部分、市政部分、绿化部分、围墙部分。
本项目的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 1 亿 9 千万元。
工期要求:自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9 月,共计 18 个月(其中大同片区的 截污 管网工程必须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 完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南海区西樵樵泰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建设工程的投资、建设、移交、保修任务,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确定本项目的投资方,在中标后,由其负责本项目 投资、建设、移交、保修任务。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投资融资能力和或建设能力,本项目允许独立或联合体(只能由 1 家投资方与 1 家施工方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3.1.1 如投标人为独立体参与投标, 则应满足下述( 1 )~ ( 9 )条款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强制标准》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1.2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
3.1.2 .1 联合体中 投资方 必须满足下述(1)、(2)、(4)、(7)、(8)、(9)条款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1.2 .2 联合体中 施工方 必须满足下述(1)、(2)、(3)、(5)、(6)、(7)、(8)、(9)条款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相应的资料说明或证明已经满足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投标文件中应约定投资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2)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3)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资融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除自有资金外的投资融资能力,并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文件予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授信证明等文件材料。为本项目所提供的银行存款不少于9500万元,银行存款及银行授信金额之和不少于19000万元。
注:1、银行存款证明的截止日期、银行授信证明出具日期必须在201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时间段内,且银行授信证明的授信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 、银行存款证明、银行授信证明的出具银行只允许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或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5)投标人 (如联合体投标,则为施工方) 作为独立施工方,近五年内(2005年1月1日至今)在 广东省 范围内必须独立完成过1项污水处理厂管网收集系统工程项目,且项目合同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9500万元的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须提供相应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已完工交付使用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在完成上述项目的过程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
(6)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B证),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负责人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项目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60岁。
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属于本单位员工的一年( 2009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1 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且提供当地社保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供核实。 同时应提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B证原件以供审查。投标人还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的实施派出满足需求的工程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并提供所有相关人员的履历、相关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
(7)投标人没有处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作出的责令停业、取消在广东省内参与建设项目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措施,或被作出接管财产、冻结财产、责令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08年1月1日至现在)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投标人如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建设主管部门通报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不能隐瞒有关情况,如发现隐瞒,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解除合同。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4 .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人于 2011年 2 月 10 日 至 2011年 2 月 16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12号窗口(即经济科技安监窗口)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相应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分别提供);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施工方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施工方提供);
(4)银行存款证明(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投资方提供);
(5)银行授信证明资料(如有,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投资方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投资方提供);
(7)授权委托书及获授权人的身份证(如有,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投资方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12号窗口领取采购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 收款人户名: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② 收款人账号:501501040001456
③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海逸支行
④ 款项来源:南海区西樵樵泰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建设工程BT项目(第二次)
备注: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4.3 投标人应自行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 3 月 2 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 2011年 3 月 2 日 8 时 30 分至 2011年 3 月 2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采购中心会议228室(西樵镇登山大道)。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
本工程开标时(开标当天 9 : 3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所有投标事宜,则不要求授权委托人提供相应资料)应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投资方的法定代表人和施工方法定代表人同时参加开标会议。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水处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联 系 人: 陈 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89225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86368680
传 真:0757-86368680
联 系 人:李忠利
日 期:201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