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 1 、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的 梅村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已由 锡新管经发[2011]15号文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本工程为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监理,工程规模:日处理污水3万吨,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泵房、沉砂池、膜格栅池、生化池、膜车间、鼓风机房、变电所、脱水机房、业务用房及节制闸等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合同估算价:约4600万元。资金来源:100%自筹已全部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新区梅里路以北、伯渎河以南、新荣路以西地块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 年 3 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 年 7 月 3 0 日,工期 13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对上述 1 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项目总监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5 、投标申请人需登陆无锡建设工程招标网(www.wxzb.net)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2011 年1 月 27 日至 2011 年 2 月 1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 00 至 16 时;报名同时,可于无锡建设工程招标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梅村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市政工程监理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1 年 2 月 15 日 13 时 30 分-14 时 30 分送至 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处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 、资格预审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选派项目总监的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三个月的交费清单即2010 年度10 、11、12 月份连续交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近三个月即2011 年度10 、11、12 月份的连续交费证明之一(以上必须提供原件)。(所有送交的原件资料需复印一份,编好目录,单独装订成册,送资格预审文件时一起递交。)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11 年 2 月 16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可以选择抽签方式选择不少于9家的投标申请人入围,抽签时间另定。
9 、凡入围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招标人: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无锡市蚂蟥桥7号
邮政编码: 214031 联系电话: 82810100
传 真: 82811805 联 系 人:周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