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代理机构”)受海丰县城东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其金庄电器控股(海丰)有限公司排水沟工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工程名称:海丰县城东镇金庄电器控股(海丰)有限公司排水沟工程项
目
建设地点:海丰县城东镇东园村委金园工业区第三期开发区
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起60个日历天。
二、采购编号:HCY000017
采购预算:¥597935.63元,超过预算报价无效。
三、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查询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25日至2011年1月30日(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3、查询方式:只接受书面查询,不接受电话查询.
四、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证,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 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某一部分进行投标报价,多报或漏报报价无效。
五、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申请接受资格预审:
1、企业介绍信原件;
2、企业法人证明、法人授权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人产生办法及注意事项:已报名的供应商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潜在投标人成为正式投标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电话形式或其他方式通知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应自行承担参加资格预审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对其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原因履行任何解释和告知义务。投标人必须对其所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负法律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2月15日下午2时30分.(开标时才接受投标响应文件)
2、开标时间:2011年2月15日下午2时30分
采购代理机构: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660-6812208
传真:0660-6855051
联系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5164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丰支行
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帐号:4400 1737 1050 5300 3764
采购人:海丰县城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660-6403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