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0-079
平湖市太浦河取水一期工程 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10]69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取水规模为35万m3/d、总投资约为5.7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平湖市、嘉善县 ,计划于2011年 建成。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太浦河原水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银行贷款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平湖市太浦河原水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平湖市太浦河取水一期工程自动化系统及工艺设备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1、标段内容:集自控系统设计;设备、仪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硬软件的采购;程序的开发;系统的安装、调试及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于一体的交钥匙工程。;
2、资格条件:(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以开标之日国家权威部门公布的外汇兑换价为准);2008年1月1日起有10万吨及以上泵站或5万吨及以上水厂自动化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出具建设部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同时提供网址。注:建造师名单为公示期内的无效,必须为公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满足(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3)安全生产: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2月24日上午10时。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广场东环)。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1年01月26日 至2011年01月31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或组织(联合体)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 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11号位
招标人地址:平湖市影院弄36号
联 系 人:盛明军、吕刚
联系电话: 0571-87630229、 0573-85022526
平湖市太浦河原水有限公司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