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湖县城南地面水厂项目为BT模式建设,工程资金由BT建设投资方投资建设,本次采购设备材料货款亦由BT建设投资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第1次付款:合同生效后10天内,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价20%的货款支付银行保函(供货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买方向卖方支付等额的货款。
(2)第2次付款:设备、材料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初验合格后,1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设备总价20%的货款。
(3)第3次付款: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全部结束,验收合格,经审计部门审计后1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设备总价20%的货款。
(4)第4次付款:全部设备、材料经安装调试无质量问题,卖方向买方移交质保期间的检查、验收等数据资料创意小商品批发,设备安装调试合格满一年付20%;全部质保期满最终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2、原招标公告的所有其它条款不变。
招 标 人:建湖县自来水公司 代理机构: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建湖县城汇文东路36号 联系地址:建湖县城汇文东路98号(二楼)
联系电话:18912539288 联系电话:0515-86089826
传 真:0515- 80600161 传 真:0515-86231073
联 系 人:吕 毅 联 系人:商国胜
(1)第1次付款:合同生效后10天内,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价20%的货款支付银行保函(供货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买方向卖方支付等额的货款。
(2)第2次付款:设备、材料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初验合格后,1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设备总价20%的货款。
(3)第3次付款: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全部结束,验收合格,经审计部门审计后1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设备总价20%的货款。
(4)第4次付款:全部设备、材料经安装调试无质量问题,卖方向买方移交质保期间的检查、验收等数据资料创意小商品批发,设备安装调试合格满一年付20%;全部质保期满最终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2、原招标公告的所有其它条款不变。
招 标 人:建湖县自来水公司 代理机构: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建湖县城汇文东路36号 联系地址:建湖县城汇文东路98号(二楼)
联系电话:18912539288 联系电话:0515-86089826
传 真:0515- 80600161 传 真:0515-8623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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