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县城零星污水管道维修改造工程经县政府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射阳县水利局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该工程施工招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射阳县县城内
(二)工程内容:县城零星污水管道维修改造
(三)合同估算价:约312万元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期:100天
(六)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1月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当地检察院《关于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没收。
四、工程付款办法:4:3:3模式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中标价的40%工程款;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结清全部工程款;
(四)工程款支付一律汇至承包人基本存款帐户。
五、投标与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与履约保证金数额: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7%;
(二)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三)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保证金专户”;
(四)未中标保证金退还:所有应退还的投标与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五)中标人的保证金定标后全部作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六)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交纳。
六、评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
七、投标报名
(一)投标报名时间: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条件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和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投标人当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综合服务费保证金7500。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黄明坤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八、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九、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1月10日—201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