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20101220E4 | 所属地区 | 德阳 |
项目名称 | 士达炭素有限公司雨污管网 |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0日 | 截止时间 | 2010年12月23日15时 |
比选公告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名称 | 士达炭素有限公司雨污管网工程 |
建设地点 | 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内 |
实施时间 | 建设工期3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污水主管管径为d400,管道长度467m,雨水管道管径为d1000,管道长度471m |
建设资金 | 自筹 |
其他 |
施工1 | 士达炭素有限公司雨污管网工程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3)其他要求:
1、要求比选申请人有近三年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2、现场抽取时的审核资料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3、请在保证金转账单上注明工程名称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下载财政评审的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工程图纸、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0年12月20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12月23日15时 截止。
(3)报名成功的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下列指定账户提交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户 名: 广汉市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 德阳银行广汉雒城支行
账 号: 2011100000258898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帐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 单位:万元 |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10%) | 备注 |
施工1 | E.固定价(德阳试点) | / | 44.68 | 4.47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0年12月24日09时3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广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一段38号) 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员(师)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还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比选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比选申请人交纳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10%)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扣50%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 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广汉市深圳路东一段
邮 编: 618300
联 系 人: 周海
联系电话: 0838-5105055
传 真: 0838-510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