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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渡河污染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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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12-17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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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阳县八渡河污染治理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排污箱涵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灾后重建中央基金包干资金,项目法人为略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略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阳县八渡河污染治理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排污箱涵工程)位于县城城区,上游起于略阳电厂桥上游约200米处,下游止于八渡河入嘉陵江河口处,因略阳县城镇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均居住在嘉陵江、八渡河两岸,生活污水各自设口排入嘉陵江、八渡河中,对河道和县城环境产生极大的污染,为了改善县城的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提高略阳县经济投资环境,略阳县政府计划实施县城八渡河污染治理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排污箱涵工程),全长4126.8米,其中左岸箱涵(包括跨河41.67米)长2192.60米,右岸(包括跨河80.20米)长1934.2米。
本招标工程共分八个施工标段进行招标。
一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有:I级坝与Ⅱ级坝左岸及附属设施;二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有:I级坝与Ⅱ级坝右岸及附属设施;三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有:Ⅱ级坝与III级坝左岸及附属设施; 四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有:Ⅱ级坝与III级坝右岸及附属设施;五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有:III级坝与Ⅳ级坝左岸及附属设施;六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有:III级坝与Ⅳ级坝右岸及附属设施;七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有:Ⅳ级坝与已成箱涵之间左岸及附属设施;八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有:I级坝与Ⅳ级坝之间的清淤抚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有入陕备案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0年12月 16 日至2010年12月 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略阳县水利局(略阳县政府大楼636室)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人身份证及介绍信(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的施工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 7日上午09:30时,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略阳县政府6楼636室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邮 编: 724300 邮 编:710061
联系人: 刘光东 联 系 人:夏伟 张凯
电 话: 13571689073 电 话:13809164411 029-87449223
传 真: 0916-4831736 传 真:0916--8167600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199875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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