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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五)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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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11-24 10:10
浏览次数: 201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0 年 11 月 23 日 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每日 8:30 至 11:30 , 13:00 至 17:00 (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2010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00 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编号: DYPEDZ2010-069#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均为本国产品。采购项目预算资金 430 万元人民币,具体设备及分包情况如下:
包一: 粗格栅间配套 设备( 潜水污水泵、潜水轴流泵、潜水搅拌器、桥式刮吸泥机、二氧化氯消毒系统、起重设备 )(计划投资2 50 万元)
包二:自控仪表(计划投资18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为国内直接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代理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货币);
( 2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类似项目销售业绩;
( 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 4 )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关的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 ISO 认证证书、各种试验或检验报告、资质证书等有关鉴定资料;
( 5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 300 元 / 包, 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①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 与原件一致 ” 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②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 160 号)第二开标室。
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联系人:
发售地点:东营东城丽景国际 37 号楼 3 单元 201 室或聊城市东昌东路 159 号
联系人:路福丁: 15806351105
田丙强: 13406378862
电话 / 传真: 0635-2928809/2185818
电子邮箱: zxtbqwork@163.com
七、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审计分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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