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由 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并由盐城建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日项目设备采购,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投资 发[2009] 1577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自筹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 项目设备采购 的投标报名。
二、 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 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 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日项目设备采购。
2 、工程地点:盐城市潘黄镇兆泉居委会。
3 、采购规模: 设备采购 共 4 个包件
a) 、包件⑴:仪表及流量计设备采购 (主要包括:超声波液位计、电磁流量计、PH/TT计、DO仪、ORP仪、污泥浓度仪、COD仪、氨氮分析仪、总氮分析仪、总磷分析仪、硝酸盐分析仪、自动水质采样器等) 仪表采用进口品牌、流量计采用进口或国产品牌 ;
b) 、包件⑵:鼓风机设备采购(仅指生化曝气系统的) (主要包括:CAST供气的单级高速离心 鼓风机 ) 采用进口或合资口品牌;
c) 、包件⑶:曝气系统设备采购 (优选合适方案,保证需氧气的提前下,直接降低污水处理的能耗)曝气器必须采用 进口 品牌 ;
d) 、 包件 ⑷ : 纤维转盘过滤系统设备采购 (主要包括:中心进水管路、滤布盘、驱动装置、转筒式布水器、反冲洗泵及排泥系统、配套的测量液位仪表及电控系统、防溅罩盖、固定支架部件及紧固件等) ; 采用进口或国产品牌 。
设备的具体规格、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4 、设备总投资约 1500万元 。
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 、工期要求:总工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日历天完成全部设备的采购、供应。
四、 本次招标为 四 个包件,具体招标内容为: 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日项目设备采购 、出厂前的相关检测及试验、包装、运输及其保险费、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等伴随服务 。
五、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具有投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唯一指定代理商。生产厂家授权唯一指定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小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年限具有相应的年限要求:4 个包件设备厂家相应产品的生产年限均不少于5年。
(2)投标申请人是生产厂家的,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申请人是生产厂家授权的唯一指定代理商的,应具有制造厂出具的授权书。
(3) 投标人提供近4年来在国内有成功运行经验的、日处理规模不小于5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实例不少于1个,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及用户证明材料 原件 (如提供的是复印件必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材料中应至少包括用户名称、厂家品牌、设备型号、使用时间以及联系方式等。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没有因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6 、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并采用 “综合评估法” 确定中标人,确定原则:主要从企业综合实力、投标文件响应程度、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性价比、售后服务、投标报价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来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7 、 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 2010年 11 月 10 日16:00至 2010年 11 月 1 7 日16:00 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 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日项目设备采购 ”字样,投至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的“5号投标报名箱(机电设备)”中。除本公告有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一);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如为销售代理商,则须提供拟采购设备生产厂家的销售唯一授权书原件(附件二)和加盖设备生产厂家公章的设备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设备制造厂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⑤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中第(3)条需提供的资料;⑥投标产品相关资料(产品品牌)。
【上述资料须提供一式三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其中第2项原件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可经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机电设备窗口,电话0515-88193131),盖有“原件备案专用章”的复印件,此复印件视同原件】。
8 、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9 、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0 、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515-88196565,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郑洪权
联系人:陈清华
联系电话:13961984461
联系地址:市解放南路150号
投资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汪勇
联系人:栾海桥
联系电话:15051086890
联系地址:城南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王绍国
联系人:吴长权
联系电话:13851173549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12号1号楼4F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办公室 :
根据贵单位关于 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日项目设备采购 的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拟参加本项目第 包件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资格预审、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若有投诉反映有弄虚作假现象或经贵单位审核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贵单位即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的投标报名资格。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0 年 月 日
附件2
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致: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办公室
我们 是按 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 , 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作为我方唯一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 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日项目设备采购 中第 包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或其正式委托代理人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2010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于2010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