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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沿海高速公路(莲塘~盐田段)污水管顶管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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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11-11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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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工程名称 深圳市东部沿海高速公路(莲塘~盐田段)污水管顶管工程
发布日期 2010-11-10 10:00:00 到 2010-11-29 10:00:00
信息内容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公用项目给排水项目

项 目 编 号:44038320100136

项 目 名 称:深圳市东部沿海高速公路(莲塘~盐田段)

工 程 编 号:44038320100136001

招标工程名称: 深圳市东部沿海高速公路(莲塘~盐田段)污水管顶管工程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盐田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深圳市东部沿海高速公路位于深圳市区东部,连接罗湖区、盐田区及深圳东部地区,是深圳至惠州的第二快速通道。本项目为该通道莲塘至盐田段,它起始于罗沙公路出莲塘后罗芳立交以东4公里处,上跨罗沙公路750米左右,以隧道和桥梁方式,穿越梧桐山,绕避正坑水库及沙头角镇,最后与盐坝高速公路相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高宁 办公电话:0755-83521052, 移动电话:,15112450970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 办 人:王辉 办公电话:25559895, 移动电话:

计划总投资:276400.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5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市东部沿海高速公路(莲塘~盐田段)第10标与第11标交界处沿港路红线内污水管道顶管施工。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0年12月1日 至 2011年6月29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0年11月10日10: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0年11月29日10: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平均值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8日17: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3日17: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20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相关证明材料: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施工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其他:施工图设计文件(能清楚反映顶管工程的管径)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1、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 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Ⅱ组;2、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注:时间范围从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第一次发布开始时间倒推,以该工程取得(交)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管径在1m及以上的顶管工程施工。相关证明材料:

(1)施工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2)(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3)其他:施工图设计文件(能清楚反映顶管工程的管径)。

4、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

(2)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且与本招标人没有尚未解决的争议和法律纠纷);

(3)自2009年10月1日起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前1年内)在深圳市未因重大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查处;

另: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7、重要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

[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专业承包I和II

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

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

内容。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会员区”下载,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答疑方式:网上答疑。网上答疑使用指引见

http://www.szjsjy.com.cn/help/wsdy/wsdy.html

招标文件、图纸等工程资料下载

http://www.szjsjy.com.cn/help/zlgl/zlgl.html

(5)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携下列材料到福田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11、12号窗口办理投标手续: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企业信息卡(同时验证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同时验证该投标员指纹信息);

②: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③:将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姓名告知窗口工作人员。

注意: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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