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I期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平昌县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I期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09]8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昌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昌县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09]89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8184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鑫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昌县城区规划范围内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扩能、提高水质检测标准及急需完善的输配水管网工程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施工三个标段(一标段:取水泵房到二水厂供水管道及设备维修改造;二标段:水质监测楼及零星土建改造工程;三标段:三台阶水池至三江大道及信义收费站至国税供水管道安装工程);监理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一标段:120日历天;二标段:240日历天;三标段: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标段: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一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二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三标段);监理标段: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施工标段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15日至2010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鑫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标段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18日10时00分, 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草市街2号西侧光大金融大厦2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昌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平昌县江口镇华严路
邮 编:636400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827-6281953
传 真:0827-6281985
电子邮件:/
网 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鑫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宏济新路外滩4-403
邮 编: 610061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28-84095168
传 真:028-65590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