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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浙江东福山岛风光柴及海水淡化综合工程100kWp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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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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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9-14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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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国电浙江东福山岛风光柴及海水淡化综合工程100kWp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GDDL-FDZB-2010-210
受委托,对国电浙江东福山岛风光柴及海水淡化综合工程100kWp光伏发电设备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感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二、代理招标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浙江东福山岛风光柴及海水淡化综合工程100kWp光伏发电设备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工程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东福山岛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本工程拟安装7台单机容量30kW的风力发电机组、100kWp的光伏发电系统、200kW柴油发电机组及一套50t/d海水淡化系统,总装机容量510kW,并设有蓄电池组储能调节。设置1台315kVA升压变压器,通过10kV线路送电。
工程性质:新建
四、招标范围:
成套的100kWp光伏发电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并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设备制造企业,注册资金2亿元及以上。
(2)具有相应容量光伏设备生产制造能力和2010年生产供货能力。
(3)国内已有同类型单晶硅光伏设备项目成功通过250或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企业近三年无经济诉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19001-2000管理体系认证或ISO9000管理体系认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7)光伏组件产品必须通过CGC或TUV论证。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0年9月13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考察。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0年10月9日上午午10:00(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 系 人:袁静
联系电话:15910678108  010-59893730
传 真:010-88205605
电子邮件:zhoumin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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