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经本溪市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国拨、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现就该工程监理公开招标(二次公告),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本溪县小市镇,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09月29 日,上午9:30,地点为本溪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城建局五楼会议室)。
3、开、竣工时间:2010年10月开工,2011年7月30日竣工。
4、投标保证金:两 万元/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市政建筑监理丙级监理企业及以上级别资质监理企业。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员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 2010 年9月08日至 2010 年 9月14日 早8:30-11:00时到下午13:30-16:00(地址:本溪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市场(城建局五楼 )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伍佰 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7、其他: 招标人: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污水处理厂办公地址: 本溪县小市镇 联系人: 李广茂 招标代理人: 辽宁溪城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本溪县滨河路丽水嘉园28号楼1号门市 联系人: 张云华 联系电话:13941406748 传真: 6823819 邮编: 117100 E-Mail: bxxx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