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至成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房建工程(Ⅰ期)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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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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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南部至成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厅自筹和银行贷款,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南部至成都高速公路,路线起点在南充市西充县李桥乡接巴中-南部高速公路李桥枢纽互通,经盐亭、三台、射洪、中江、金堂、青白江、在福洪镇设置福洪互通与成南高速公路相接,之后与成南高速共线至成都市绕城高速螺狮坝互通。路线全长约193.8km,其中新建段长178.1km,与成南高速共线15.7Km。新建段特大桥3089m/3座,大中桥23250m/123座,特长隧道3566m/1座,中短隧道2617m/5座,互通式立交15处。
技术标准:新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沥青砼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规定。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南部至成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房建工程(Ⅰ期)(包括:监控分中心、管理处、收费站、养护工区、隧道变电所房建工程及其配套的给排水、供配电设施、通讯、场地等)施工招标。详请参见附表。本次招标房建工程(I期)内容划分为FJ01、FJ02二个标段。
2.3预计工期为 18 个月,质量保修期 24 个月(其中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60 个月)。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05年7月起)累计完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面积达10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其中至少一个项目建筑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及以上;
④财务要求:近一年(2009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⑤人员、信誉、安全、设施设备满足要求;
⑥申请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本次招标房建工程(Ⅰ期)的 2 个标段为一个资格审查类别,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下一阶段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 1 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能获得全路段 2 个标段的中标资格(主要人员不同)。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在下一阶段不得同时申请同一个标段的投标。在下阶段招标中,若在同一标段中出现上述关联企业,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对上一层投标企业将不接受其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在下一阶段申请同一标段投标)。
3.5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或信誉等级资料送交证明)。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申请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申请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申请人投标。
3.6对资格预审合格但未参与投标,或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上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0]466号)要求,给与信用处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在下一阶段招标中,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0 年9 月6 日~ 2010 年 9 月 10 日上午(节假日除外)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单位介绍信;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影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一套(原件仅用于校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送交时间为2010 年 9 月 25 日9:00~ 12:00时,截止时间为2010 年 9 月 25 日12:00时,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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