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湖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GYS201008011 | |||||||||||||||||
工程名称 | 高邮市湖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菱塘光电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发改投资发[2008]260号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财政 | |||||||||||||||||
工程地点 | 扬州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 | |||||||||||||||||
工程规模 | 0.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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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2 | |||||||||||||||||
报名地点 |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0年8月31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0年9月2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0年12月30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0年8月3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0年9月6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必须满足:市政公用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
其他条件 | 1、 高邮市湖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菱塘光电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 2、 高邮市建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工程地点:扬州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规模及结构形式: 砂石垫层+HDPE双壁塑料管+检查井质量标准: 合 格。预算造价:一标段约150万元,二标段约150万元。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9月20日开工,2010年12月30日竣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100天。 4、本次招标工程为2个标段,标段内容:一标段:高邮市湖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纬十八路污水管网工程;二标段:高邮市湖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纬十九路污水管网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4)企业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5)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6、申请人应具备的可选条件为: / 7、报名申请人于 2010 年 9 月 6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15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到 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报名和参加资格预审。 8、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必须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收检察部门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市外企业在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报名时不能提供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必须提供,不接收查询或未提供告知函的视为资审不合格。 9、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①报名申请书原件(报名申请书格式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一式三份②单位介绍信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必选合格条件的复印件④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⑤报名经办人和拟派注册建造师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近6个月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证明、劳动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金单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⑥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无在手工程证明原件。(装订成册)。资格审查的方法详见预审文件。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高邮市长生路58号联系人:张国选 传真:0514-84068988 电话:0514-84688630 邮编:225600 11、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公告时间:2010 年 8月31日至2010年 9月6 日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0年 8 月 31 日 | |||||||||||||||||
公告信息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被确认为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1、技术文件的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分为可行与不可行,只定性,不作相互比较,对不可行的技术文件判定按以下原则进行: ⑴与发包工程实际情况不符; ⑵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⑶按照投标人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者安全事故; 2、经认定为不可行的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答辩,被评定为不可行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不再进入评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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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高邮市穆林宾馆内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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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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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25600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2010年8月31日至 2010年9月6日,每天上午 0时 0分 至 0时 0分,下午 0时 0分 至 0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0年8月31日至 2010年9月6日,每天上午 0时 0分至 0时 0分,下午 0时 0分至 0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