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抚顺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局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办;(2)项目名称:新宾县县城供水工程(二期);(3)工程规模:6993延长米;(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计划投资:950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全部工程(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7)建设地点:新宾镇(8)工期要求:2010年9月24日开工,2010年11月24日竣工。
2、 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
3、凡具备上述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8月30日14时前投标资格申请表(可在抚顺市城乡建设网上下载)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投标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到新宾县招标办报名。
报名地点:联系人:李高轮,联系电话:0413-5029191。
4、 抚顺市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8月30日至 2010年9月3日在抚顺市顺城区贵德街9-1号发出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5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0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抚顺市招标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市新抚区民主一街18号抚顺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进行的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大会。
7、 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局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办 地 址:新宾镇联系人:马勇刚 联系电话:13081303737 招标代理人:抚顺市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抚顺市顺城区贵德街9-1号联系人:张育华 联系电话:0413-768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