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抚顺市三宝屯污水处理厂扩建、中水回用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抚顺市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1、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⑴、建设单位:抚顺市排水公司; ⑵、项目名称:抚顺市三宝屯污水处理厂扩建、中水回用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⑶、计划投资:48,202万元; ⑷、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⑸、建设地点:抚顺经济开发区; ⑹、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⑺、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 ⑻、设计内容:在现有2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基础上新增1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日处理40万吨污水产生的污泥干化处理系统,污泥干化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混合填埋泥质要求(CJ/T 249-2007);20万吨/日的中水回用系统和厂外供水管网配套,回用水水质达到《污水再生利用设计规范》(GB50335-2002)中规定的工业冷却用水水质要求标准。
2、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项目的资质要求。
3、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诚意合作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8月27日14时前将投标申请表(可在抚顺市城乡建设网上下载)及执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投递至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服务大厅投标报名箱。
4、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8月27日至2010年9月2日在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发出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10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拾万元整。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5日13:30时,递交地点为: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服务大厅(抚顺经济开发区轻轨李石站北100米)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标服务大厅开标室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开标会。
7、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抚顺市排水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39号联系人:吴化强 联系电话:0413-7739331 招标代理人: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联 系 人:徐继华 联系电话:0413-7676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