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城区湖西巷侧B5路和湖西一路道路及污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安发改[2010]182号文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gabx2010081731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 |
项目名称 | 广安城区湖西巷侧B5路和湖西一路道路及污水管道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安市西溪西区 |
实施时间 | 拟于2010年8月开始,工期90个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工程规模:B5路全长140.33米,道路红线宽为12米(其中车行道8米,两边人行道宽各为2米),污水管道长116.7米;湖西一路全长293.136米,道路红线宽为16米(其中车行道8米,两边人行道宽各为4米),污水管道长325米。工程内容有:路基、路面,人行道铺装,排水及B5路道路土石方挖填等。送审金额为140.88万元,财政评审预算控制价为121.07万元 |
建设资金 |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已落实 |
其他 | 本工程的弃土倒场费及工程范围内的附属物或构筑物拆除等因素产生的费用包干在中选价内,由中选人承担。土石方的土质比例、弃土运距及土石方借回运距按工程量清单包干,结算时不予调整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湖西巷侧B5路和湖西一路道路及污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施工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要求:2006年1月以来,比选申请人有3个类似业绩、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有1个以上市政工程类似项目业绩。2、省外施工企业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3、按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08月1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8月20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广安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广安市中行金安分理处
账 号:05173908092001-13003302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121.07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08月23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办公室(市规划和建设局一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
地 址:广安市金安大道一号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袁先生、唐女士
联系电话:13982640199、13982639898
传 真:0826-233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