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县新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二期排海管道延伸工程经射发改投[2010]206号文件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现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组织该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射阳县新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排海管道夸套河口外海域海底
(二)工程内容:DN1000排海管道。在已埋设至海滩枯落痕外的DN800管道的末端,再以DN1000PE实壁管在水下海底开槽埋设2170米后,用钢管184米埋设扩散管。
(三)合同估算价:约2600万元
(四)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方须认可本工程设计方案,自行确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完成本工程实行总承包)
(六)质量标准:合 格
(七)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8月,计划工期 90 天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注册资本金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保证金被没收。
三、报名经办人、投标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凭劳动合同原件及交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确认。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四、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当地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五、投标与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与履约保证金数额: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7%;
(二)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三)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保证金专户”;
(四)未中标保证金退还:所有应退还的投标与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五)中标人的保证金定标后全部作履约保证金。
六、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交纳。
七、工程付款办法:5:3:2模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前付工程总价的5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年底前再付工程总价的30%工程款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年底前结清全部工程款。
八、评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
九、投标报名
(一)投标报名时间 :2010年8月12日至2010年8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条件: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人当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综合服务费保证金:17500元。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黄明坤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十、资格预审
(一)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二)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数被邀请参加投标。凡通过资格预审或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投标,除不可抗力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三个月,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三)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0年8月12日至2010年8月18 日。
(五)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十一、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8月12 日—2010年8月18 日。
招标人:射阳县新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新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宏祥
联系人:黄玉先
联系电话:1596196196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县城人民路66号
联系人:王 祥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