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永福路排水工程,该项目已经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发【2010】1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永宁县境内。
建筑规模:该工程全长1970米。主管道材质全部采用DH400钢筋混凝土管,胶圈连接,管道基础采用180度砂石基础;主管井室内均为¢1250污水检查井,其下铺100厚砂石垫层,所有井盖采用重型钢纤维井盖,共45座。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招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并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6日 至2010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上海东路50#建设大厦5楼)持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专业)、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交通运输 邮编: 75010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上海东路50#建设大厦5楼
邮编:750004 联系人:王女士 雍女士
电话:0951—5179701 0951-- 5079106(传真)